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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考报名费由24元调整为40元
来源:福建教育厅 2004-10-28 16:40:44 【字体:小 大】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ߔ费273 号文规定,我省对自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
准作出调整。从04年11月20日开始,我省向社会开放专业考试报名费(含初考、复考与免考)由每生24
元调整为每生40元;委托开考专业考试报名费(含初考、复考)由每生40元调整为每生50元。

        注:1 、免考收费及减免规定。为操作方便与减轻考生负担,申请免考费用不分面向社会开考
专业、业务部门(学校)委托开考专业以及开考体制改革专业一律按申请的课程数即每生每门课程40元
收取。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
(NIT )等省自考办组织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并允许抵顶自学考试的课程,以及凭已获自考毕业证书申请
免试其已通过的课程,免收其申请免考费用自考365。

        2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ߔ费273 号文请查阅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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